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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国道路运输协会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换届筹备工作的补充通知
文章来源:秘书处 人气:2399 发布时间:2015-04-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道路运输行业协会: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任期已届满,经请示上级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同意,本会于今年120日以中道运协发〔20155号《关于做好中国道路运输协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换届筹备暨推荐、自荐第五届会员代表、理事、常务理事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换届筹备通知》),部署了第五届会员代表、理事、常务理事推荐等换届筹备工作。在贵会及各有关单位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本会换届筹备相关工作总体进展顺利。

众所周知,行业自律是行业协会的基本职能,是行业协会参与社会管理、推动诚信体系建设、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党和政府对国家在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中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职能、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民政部、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全国工商联等8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文件精神,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民发〔2014225号),就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的诚信自律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可操作的意见和要求。

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和国家8部门文件中对行业协会提出的“健全行业自律规约,积极开展会员企业信用评价,加强会员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等明确要求,本会领导经研究认为,通过进一步加强全国道路运输行业协会体系建设,为道路运输全行业的行业自律机制和诚信体系建设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对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职能作用、推动行业的诚信自律建设至关重要。鉴此,决定以本次换届为契机,夯实组织基础,本会第五届理事会拟请全国省级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道路运输行业协会的主要负责人担任本会常务理事;请其他省会城市、重点地级市道路运输行业协会的主要负责人担任本会理事。此外,经研究本会还拟聘请经省级道路运输行业协会推荐、由本会评选出的“服务中国道路运输终身荣誉”获得者,作为全行业文明诚信的标杆,担任本会理事(在本会第五届理事会期间为在职)或荣誉理事(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同时,诚请各级道路运输行业协会继续协助本会做好换届筹备工作,结合进一步拟开展的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推荐本地510家诚信经营的龙头骨干企业担任本会常务理事或理事。请贵会接此通知后,按《换届筹备通知》附件12的表格式样(可从本会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网址:http://www.crta.org.cn)填写自荐、推荐表,于515日前传真或邮寄至本会秘书处。联系人:樊一夫,联系电话:010-58731825;祝远峰,联系电话:010-58731030;传真:010-58731837-802,邮箱:crta@crta.org.cn;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甲48号盈都大厦C3-15B,邮政编码:100098

    中道运协发〔2015〕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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