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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素质提升工程师资培训的通知
文章来源:中道运协发〔2015〕34号 人气:7337 发布时间:2015-05-27

各有关单位:

根据《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工作安排,我会于2015429日印发了《关于选派汇总参加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素质提升工程师资培训人员的函》(中道运协发〔2015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动车驾驶培训管理机构已根据文件要求报送了参加培训人员信息。现我会计划组织开展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素质提升工程师资队伍的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工作安排

(一)第一期

时间:62日报到,34日培训和考试。

地点:上海锦江之星4S鲁迅公园店(上海市虹口区东江湾路197花园路路口;联系人:张云丽;电话:18301900521)。

参加省、市: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江西。

(二)第二期

时间:612日报到,1314日培训和考试。

地点:南宁路桥瑞丰大酒店(南宁市兴宁区中华路17号;联系人:邹细燕;电话:18978820662)。

参加省、市:广西、海南、云南、广东、贵州、湖南。

(三)第三期

时间:624日报到,2526日培训和考试。

地点:呼和浩特市水木年华阳光大酒店(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南路9号;联系人:吴建凤;电话:13948432421)。

参加省、市:内蒙、山西、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

(四)第四期

时间:628日报到,2930日培训和考试。

地点:甘肃省交通(战备)干部培训中心(兰州市榆中县和平镇柳河沟高速路出口东侧200米;联系人:师和;电话:13993177707)。

参加省、市:四川、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含兵团)、重庆、西藏。

二、其他事项

(一)每期培训结束后将举行考试,请参加学习人员携带身份证,并在报到时认真核对身份证号码、姓名等相关信息。

(二)培训统一安排食宿,交通食宿费自理,培训费600/人(含材料费、考试费、场地费、证件费等)。

三、联系人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汽车驾驶员工作委员会  郝志虎

  话:010-58734309  13552774928


中道运协发〔201534号-关于开展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素质提升工程师资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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