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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热议出租汽车行业深化改革 促新旧业态融合发展 求各方利益最大公约数
文章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 闻欣 人气:1433 发布时间:2015-10-13

  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对外发布《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后,成为各媒体热议的焦点。

  《人民日报》、新华社、《经济日报》等媒体刊发评论,认为两份“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旨在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显露出监管部门助推出租汽车新旧业态融合发展方面的改革思路。

  《人民日报》:体现对创新的鼓励和包容

  10月12日,《人民日报》发表评论《改革,让出租车新旧业态包容生长》指出,交通运输部公布了两份“征求意见稿”,使“专车合法化”的靴子终于落地,回应了人们期待已久的改革命题,体现了政府对创新的鼓励和包容。

  文章指出,出租汽车的新旧业态就像奔驰在同一车道上的两辆赛车,交通运输部两份“征求意见稿”提出融合发展思路,并对网络约租车“提高出行效率、便捷群众出行”的作用给予肯定,是想把二者从混战拼杀的单赛道,融合发展到有序互补的多赛道,实现两者并轨同行、美美与共。这其中的难度,不言自明,考验的是政府“调和鼎鼐”的现代化治理水平。

  文章最后指出,越是处在改革深水区,越要充分把握其中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在改革系统性和方法论上形成共识,在共同解决问题中求取最大公约数。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是市场的顺应市场,该政府的不避职责,归社会的强化合作,这才是出租汽车新旧业态融合发展的正路。

  新华社:给创新和改革时间

  新华社10月10日发表评论《新旧业态融合发展才是良方》指出,任何行业,新模式的出现都会改变既有的市场格局。接纳变革、适应变革,才是获取多赢局面的良方。

  承认“专车”身份只是改革破冰的第一步,如何加强监管、建立市场标准和规则、合理保障各方利益,是难以回避的后续考题。各地相关部门要加快细化市场管理规则,在网络约租车的资质、安全、服务、保险等方面进一步做好管理和服务,确保乘客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同时促进网络约租车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新华社10月11日发表评论《专车改革不如多给地方留些尝试空间》指出,专车改革与其一刀切,不如多让地方尝试创新。改革试点并非打造法外之地或政策洼地,而是在不影响公众出行安全和行业秩序的前提下,多给创新留足观察期、腾出成长空间,避免将创新扼杀在襁褓里,同时防止创新引发系统性风险。

  创新从来都不是提前规划出来的,改革也是在反复的拉锯试验中结出果实。百姓要给创新时间,更要给改革时间。

  《经济日报》:寻求各方利益最大公约数

  《经济日报》10月11日发表评论文章《既要革除旧有弊端,也要防范潜在风险》指出,伴随着相关改革方案的出台,一直游走在灰色地带的网络约租车终于得到一个“名分”,对众目所瞩的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也终于给出一个明确的路线图。

  文章指出,只要有利于维护公众出行权益和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公众对改革是理解和支持的。越是利益诉求多元,越是新旧业态冲突激烈,越要深化改革。行业主管部门的公信力,正是缘于能够科学考量局部与全面、短期与长远的利益关系,兼顾各方诉求,找到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我们盼望此次改革能够通过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更好地集思广益,平稳顺利地推进此项改革,实现新旧业态的健康融合发展。(中国交通新闻网    闻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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