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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物资采购招标工作中发挥纪委的监督工作
文章来源:赵丽斌 人气:15088 发布时间:2016-12-14

  要:纪委监督责任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个重要内容,近年来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三转”工作铺开以来,得到了全面的推进和改变。企业物资采购招标作为企业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一个重要途径,越来越得到应用和推广。而发生在企业物资采购招标工作中的腐败问题也越来越成为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从案例出发,结合物资采购招标问题的阐述、原因分析和意见的探索,论述怎样在企业物资采购招标工作中发挥好纪委监督责任。

关键词:物资采购;招标;监督责任

 

前言

企业物资采购管理是成本管理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科学有效的物资采购管理既能降低企业成本,同时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然而,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企业的物资采购环节亦是最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而表现得最为突出的则是物资采购招标工作。2015年,中央巡视组反馈了中船集团的巡视情况,巡视组指出,中船集团的物资采购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其中不仅有领导及亲属违规经商、关联交易等,也有供应商体系单一、审价不严等问题。由此可见,物资采购过程中严明监督责任、严格规范流程、严肃制度约束的重要性。简而言之,纪委在物资采购招标中要充分发挥好监督作用。怎样发挥好监督作用,是每个企业必须不断完善和进步的,在此,结合笔者所在单位的实际,谈谈如何在物资采购招标工作中发挥纪委监督责任。

一、物资采购招标的特点

物资采购招标是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前,为实现采购而进行的活动。在招标、竞标、评标、定标各个环节,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买卖双方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履行招投标程序法律责任的物资采购模式,这是一种比较完备、先进的采购方式。

二、物资采购招标中的腐败“雷区”

(一)利用职权干预。为获取不正当收益或收受贿赂,利用职权或影响在招标业务过程中为投标单位入围或中标暗中“使劲”。

(二)想尽办法规避。如以时间紧、任务急为由请领导出面免除公开招标程序,采用邀请或商务谈判方式开展;或以议标代替招标,以集体决策形式确定中标等。

(三)设立偏向性条款。为满足特定选中单位,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一些与项目、采购无实质厉害关系的偏向性条款,使招标文件有利于某一招标单位。

(四)泄露保密信息。如评标标准、评分细则、评分人员等各种与评标相关的信息没有做到保密管理,而是因私人利益透露给投标单位,为其获得中标机会提供便利,暗中助力。

(五)评标不严格、不规范。未严格按照评标要求对所有投标单位一视同仁地评分,而是对“心有所属”的投标单位进行区别对待,降低评分要求或授意评分人员打出高分等。

(六)监督不到位或形同虚设。利用职权或关系致使监督人员没有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或监督行为形同虚设,为特定投标单位大开“绿灯”。

三、造成腐败“雷区”的原因

从上述六大物资采购招标中的“雷区”可见,造成腐败的最大原因是个人利益的驱使。正是由于利益诱惑大,致使招标人员为特定投标单位大开绿灯,以利益交换帮助其中标。

二是招标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使得招标人员拥有的自由裁量权过多,在招标、评标过程中更容易因私进行“暗箱”操作。

三是监督体制不完善。监督形式单一或效果简单,未能有效、全面参与和监督。

四是制度不健全。拥有过多自由裁量权的招标人员、业务人员等对制度中弱化、模糊的地方加以利用,人为干预,或美其名曰“搞变通”,致使招标过程出现腐败行为。

四、有针对性的发挥纪委监督责任的几点建议

在招标过程中,纪委监督责任体现在对招标文件的审核、招标信息公示、评标过程的监督、评标结果的公示等主要环节。如何针对前面所提及的问题,而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督工作是一项具有意义和作用的课题。在此,笔者借助本单位的一个招标案例,对如何发挥纪委监督责任提出几点建议。

(一)案例情况

1.招标事项:因工作和管理需要,省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省站”)需对员工工作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底价为30万元。

2.立项招标:项目立项前,省站通过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讨论、上级公司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了招标项目的立项。招标文件通过本单位和上级公司审核后,向社会公布招标信息。4家服装制作单位前来报名投标,投标单位答疑工作中,收集了相关单位信息,并告知具体的要求和开标时间。

3.开标情况:按照“工作小组、监督小组、评分小组”形式开展相关工作,同时严格评标要求。4家投标单位出现了“一家单位未能在开标评标会议时间到会、一家单位资质不符合要求”等不符合项目时,监督小组做出“不符合评标条件,废标”的审核。采购项目按实际情况进入重新采购招标流程,并未放宽条件进行邀请招标。

4.重新发布招标公告,接受6家公司报名投标。

5.第二次开标:通过“工作小组、监督小组、评分小组”共同开展评标会议后,最终评选出第一中标单位、第二中标单位。

6.确定中标单位:经本单位和上级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确定中标单位,对外发布中标单位公示,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各方监督。

在本案例中,纪委监督责任贯穿于整个招标过程,并起到重要的监督作用。笔者认为,要发挥好纪委监督责任,则必须抓好“招标前、招标中、招标后”三个阶段工作。

(二)抓好“招标前”的准备工作

企业的物资采购行为不可能是单一行为,也不可能是阶段性工作,它是伴随着企业发展的过程而不断推进的一项工作。虽然物资采购的内容是不确定、可变的,同时负责物资采购的部门也可能是非唯一的、交叉的,但物资采购招标的流程、要求和制度是统一的。为此,要注重抓好“招标前”准备工作。

1. 要编制和形成本单位招标流程文件,明确招标过程和相对应的制度、规范,成为招标工作的“行为指南”。省站作为广州市长途汽车公司属下二级单位,根据交通行业招投标要求及长运公司招标工作制度,理顺了招标程序和文件,并整理了一套“制度汇编”。它既是物资采购部门的行动指南,同时也是其他相关部门协助的依据,更是监督部门的业务指引。如案例中第一次评标会议出现不符合开标会议要求时,按规定必须做出“废标”决定而不是为了赶进度放宽开标条件,可见制度规范的重要性。

2. 定期组织学习。纪委监督责任既然是负责整个招标工作的监督,就要对招标流程和监督要求做到“心中有数、胸有成竹”。省站每年都有物资采购招标项目,这对于负责监督工作的人员来说,既是一个常规工作又是一个业务挑战。为此,对参与监督的人员要定期开展招标工作的学习和培训是必不可少的工作,这样能更好地确保他们熟练掌握招标流程和监督要求,主动负起监督责任而不是流于形式地参加会议。

3. 建立评标专家库。省站的各项招标评标专家,都是从长运公司专家库中按要求进行抽取的。这个专家库是由总公司统一建设,通过自荐、推荐等形式,由企业内部各岗位人才(涵盖公司属下各分公司)组成。专家库成员都具备岗位熟练技术要求、一定职业资格要求,并在公司内部拥有认可度和公信力,并由公司统一审核、评定和管理。每次遴选专家库成员都是按照严格的程序,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选取。省站评标会议前一天,选取非本单位的专家库成员进行抽签选定评标人员。这样可以避免本单位评标人员作弊的可能,也更有利于评标工作的公平性。

4. 做好廉政风险防范。2015年,省站在上级公司的指导下,对车站涉及的23个权力事项的每一个环节、工作流程进行廉洁性评估,查找出103个廉政防控点,制定了223项防控措施。20165月,省站对96个岗位(涵盖省站所有工种)236个权力事项进行廉政风险清查,共查找423个廉政风险点,其中高风险点39个,中风险点286个,低风险点98个。针对风险点情况,共制定了1137条廉政防控措施,将廉政风险防范工作进一步完善和提升。正是有了详细的“权”、“责”要求,确保“人、权、责”相对应,省站物资采购招标工作才能顺利地完成。

(三)做好“招标中”的实施工作

招标信息的公开、招标文件有效性、评标会议的监督、评标结果的审核、中标单位决策、招标结果的公示等各个环节,都有纪委监督的身影。如何做好这些环节的监督,也不是一件小事。

1. 明确招标中各环节纪委监督的“权”与“责”。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监督责任之所以重要而有效,就在于制度和流程赋予它的权力和责任。只有明确了每个环节中监督的责任和要求,才能有的放矢地去落实。省站的招标工作,在开标前采购部门都会与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业务沟通,明确纪检监督人员参加招标评标的任务和要求,共同商讨相关事宜,确保招标工作的顺利开展。

2. 招标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权分立”原则。一直以来,省站都是严格按照“招标权、监督权、评判权”分设的原则,设置招标工作小组、监督小组、评标小组,并由这三个小组共同完成开标评标工作,确保权力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独立行使,互不干涉和影响,并承担各自相应责任。

3. 抓好程序监督。监督人员在明确监督责任后,对招标环节中的每一个必须监督事项上严格监督,对是否符合程序和要求进行严格审查。省站招标项目从立项开始,纪检监督就贯穿整个过程。如案例中招标文件的审查,本单位党政联席会上,纪委即加入了审查;各项公示文件中,纪检监督电话也相应进行公示并接收各方意见;抽取专家库成员时,纪检监察员负责做好全程监督,确保符合要求,准确有效。每一个环节,都必须认真对待和严格监督,才能确保招标过程的公正、有效。

4. 省站招投标各环节中的监督行为会形成原始材料,既确保了监督的有效,同时又作为监督人员履职的重要表现和评价依据。

5. 省站纪检监察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对招标中的各项签字背书材料负责审查和对不符合的内容提出建议,严格执行监督作用,确保监督效率。

(四)做好“招标后”的验收工作

招标工作的完成并不代表监督工作的完成,省站纪检监察部门在招标工作结束后还发挥如下作用:

1. 接收各方监督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省站纪检监察部门还必须负责接收投标方、代理、群众监督等各方意见,做好监督信息审查、调查、立案等各项工作,确保做到“招标后”的验收把关。

2. 负责对参与招标人员、专家等进行监督意见反馈,完成对他们的履职监督,并作为他们责任考评的依据。此外,省站还将根据实际,建立“黑名单”,对未能达标的人员进行“黑名单”惩罚,与其绩效考核、年度考核挂钩。

3. 对物资招标后采购行为负责监督,防止“先中标后变更”等情况的出现,避免追加条款或转包等问题。省站纪检监察部门还参与物资采购项目的合同管理监督,在签订正式采购合同前,必须签订一份《反商业贿赂协议书》,对商业贿赂行为进行了明文条款协议,对违约行为和违约方进行严格的约束,有效保障了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

综上所述,纪委监督责任在物资采购招标前、招标中、招标后都不可或缺,要努力从源头上遏制腐败,从行动上强化监督,以制度规范为指引,用铁的纪律、公开的标准去落实抓好纪检监督工作,保证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防范工作就跟进到哪里。

 

作者简介:赵丽斌,广州市长途汽车运输公司省汽车客运站任行政党支部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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