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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道路货运车辆动态监控服务商服务评价办法》的通知
文章来源:交办运〔2016〕169号 人气:2573 发布时间:2016-12-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修订后的《道路货运车辆动态监控服务商服务评价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道路货运车辆动态监控服务商服务评价表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