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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资格师资培训的预通知
文章来源: 人气:4785 发布时间:2017-09-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道路运输协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计划于2017年10月20日至21日开展一、二级教练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10月21日开展三、四级教练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为了配合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开展好2017年度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资格考评工作,帮助各省更好的进行考前培训,经研究,我委拟定于2017年10月开展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资格相关的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动车驾驶培训管理机构、道路运输协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协会确认能够担任一、二、三、四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资格培训的人员。满足申报一、二、三、四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资格考试标准,报名参加鉴定的教练员,可自愿选择参加培训。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一、二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资格培训计划开展1期,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如下:

期数

 

地点

第一期

1010日报到,11日至12日学习

成都

 

(二)三、四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资格师资培训计划开展2期,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如下:

期数

 

地点

第一期

1013日报到,14日至15日学习

郑州

第二期

1017日报到,18日至19日学习

合肥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培训费三、四级800元/人,一、二级1000元/人(含授课费、材料费、场地费、证件费等)。培训费现场以现金的形式收取,不接受微信、支付宝和刷卡等支付方式。

(二)报名截至时间为2017年9月27日。

(三)由于时间紧迫,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尽快确定参加培训人员,按附件的形式填写报名表,由填写单位盖章后,扫描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以便提前准备培训相关资料等。

(四)由于时间紧、参加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技能鉴定的教练员数量大,我委不再负责各地的具体培训工作。

(五)本次培训由上海京申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承办。

(六)请扫描右侧二维码,关注有关培训的最新情况。


(七)联系方式。

1.中国道路运输协会汽车驾驶员工作委员会

联系人:郝志虎

电  话:010-58734309  13552774928

邮  箱:haozhihu@crta.org.cn

2.上海京申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秀萍

电  话:13801881888  13661818811

邮  箱:grace@kingsunwin.com

 

附件: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资格培训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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