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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实施《TIR证国际货物运输海关公约》(《TIR公约》)培训班的通知
文章来源:中道运协发〔2019〕22号 人气:12372 发布时间:2019-04-09

自2018年5月《TIR公约》正式实施以来,在我国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目前,海关总署已分批开放霍尔果斯口岸、伊尔克什坦口岸、二连浩特公路口岸、满洲里口岸、绥芬河口岸、大连港口岸、吉木乃口岸、巴克图口岸、阿拉山口口岸、都拉塔口岸等十个口岸为我国TIR运输口岸,未来开放规模有可能进一步扩大。

《TIR公约》是迄今为止现有的唯一普遍性的海关过境制度,旨在提高运输效率,节约运输成本,是一项全球性的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公约。我会作为公约实施的中国发证担保机构,不断收到道路运输及服务道路运输相关行业企业咨询。为更好的履行公约职责,帮助计划利用公约实施便利运输的企业,宣贯、学习公约实施要求,加快推进公约在我国的常态化运行,并发挥其应有的效用,为广大国际道路运输企业提供相关技术和咨询服务,我会国际道路运输工作委员会计划于2019年6月举办《TIR公约》第三期培训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一)会期:2019年6月19日-20日(会期1天半)

(二)地点:成都(具体报到地点培训前另行通知)

二、参会范围

公约实施发证担保程序和管理负责人,各会员单位、道路运输及服务道路运输相关行业企业代表。

三、会议内容

(一)《TIR公约》总体介绍。

(二)《TIR公约》准入规则介绍。

(三)《TIR公约》担保链运作模式介绍。

(四)如何填写TIR证。

(五)TIR电子预申报(TIR-EPD)系统介绍。

(六)问答与交流。

四、参会事宜

请参加本次培训活动的会员及相关单位填写参会回执表,于5月10日前,将回执表传真至010-58731837,或发邮件至tir@crta.org.cn

本次活动,收取会务费1600元/人,食宿由活动组委会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我会联系方式:杜一婷,庞亚琦  电话:010-58731836

附件:《TIR公约》第三期培训班参会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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