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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会六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中道运协发〔2019〕25号 人气:8594 发布时间:2019-05-06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以下简称“本会”)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自201512月成立以来,在上级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民政部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在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服务)机构、道路运输协会的大力支持,以及广大理事单位、会员单位的热心参与下,认真践行“双向服务”宗旨,积极服务行业发展和会员需求,较好地完成了任期工作,组织建设及各项业务工作均取得了较好成绩,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和行业广大从业者的普遍赞誉。根据本会《章程》规定,至201912月本届任期将满,经请示交通运输部同意,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本会将按照国家社会组织管理有关法规、民政部有关文件的规定,于2019年第四季度召开第六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会议。


鉴于道路运输行业是拥有众多建制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超大规模行业,本会作为国家5A级行业协会、全国先进社会组织、国际道路运输联盟的中国成员、联合国TIR公约的发证担保机构,肩负“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双向服务重任,换届工作是本会重大组织建设任务,希望全体会员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现将做好自荐、推荐第六届会员代表、理事、常务理事等换届筹备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产生方式和程序

(一)会员代表大会

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的会员代表单位和会员代表,采取会员单位自荐与有关单位推荐相结合,由本会秘书处按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核,经本会换届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研究做出决定的形式产生。

1、会员代表单位、会员代表的任职条件

1)加入本会2年(含)以上的会员单位;

2)自觉遵守本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按时交纳会费;

3)运输企业:具有较大的企业规模:道路客、货运输企业需具有二级(含)以上企业等级(旅游客运、第三方物流、冷链物流、专业危险品、大型物件、集装箱运输、无车承运等相关企业等可不受此条件限制),其他子行业(专业)企业需在本地区或本子行业(专业)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并做到诚信经营,安全生产(道路运输企业需连续2年质量信誉考核为AA级或以上);

4)地方协会: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行业(含子行业,下同)协会,或中心城市、重点地市道路运输协会;

5)相关单位:在所从事行业或专业领域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

6)推荐的会员代表应是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且只限1名、在任期(4年)内为在职。

2、会员代表单位、会员代表的自荐、推荐工作和产生程序

1)在规定的期限内,本会秘书处接受会员单位的自荐和地方道路运输管理(服务)机构、道路运输行业协会、本会各分支机构的推荐,秘书处各职能部门也可直接推荐会员代表单位和会员代表,推荐时需与拟推荐会员代表单位或会员代表联系得到其确认;

2)秘书处按照上述任职条件审核自荐或被推荐会员代表单位和会员代表的资格;

3)报经领导小组研究产生会员代表单位和会员代表。

3、会员代表名额

为落实民主办会要求,充分发挥会员单位参与行业工作的积极性,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名额不设限。

(二)理事会

第六届理事会的理事单位和理事,采取会员单位自荐,由本会秘书处按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核,经领导小组研究提出候选人名单,经会长办公会核准,提交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一次会议投票选举。

1、理事单位、理事任职条件及理事会组成

1)单位是道路运输行业的加入本会3年(含)以上、单位是相关行业或领域的加入本会2年(含)以上,且符合上述本会会员代表任职条件的会员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道路客、货运输和其他道路运输子行业企业应为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总裁或相当职务的领导;大型央企或综合性企业集团可为分管道路运输业务的集团副职或相当职务的领导);

2)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行业协会主要负责人,或中心城市、重点地市道路运输行业协会主要负责人;

3)本会专职工作人员中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理事会负责人候选人;

4)邀请部属相关事业单位和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管道路运输工作的厅(委、局)级领导(正、副职均可)、道路运输管理(服务)机构正职领导任本会理事(每单位1名),需由理事候选人推荐单位按中央有关文件规定履行在当地组织部门的批准手续,并按规定参加选举。

2、理事单位、理事的产生程序

1)在规定的期限内,本会秘书处接受会员单位的自荐;向部属相关事业单位和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服务)机构发函,商请推荐本单位的理事候选人;

2)由秘书处按照条件对自荐的理事单位和理事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核,由领导小组研究提出候选人名单,经会长办公会审核确定理事单位和理事候选人;

3)由秘书处将理事单位和理事候选人名单制成选票,提交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一次会议以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3、理事名额

第六届理事会理事总名额定为不超过300名,其中会员企业理事为不超过240名,各级行业主管部门、部属事业单位和专职工作人员理事为不超过60名。

(三)常务理事会

第六届常务理事会的常务理事单位和常务理事,采取会员单位自荐,由秘书处按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核,经领导小组研究提出候选人名单,经会长办公会核准,提交第六届理事会一次会议投票选举。

1、常务理事单位、常务理事的任职条件及常务理事会构成

1)单位是道路运输行业的加入本会5年(含)以上、单位是相关行业的加入本会3年(含)以上,且符合本会会员代表任职条件的会员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道路客、货运输和其他道路运输子行业企业应为企业主管全面工作的董事长、总经理或总裁;大型央企或综合性企业集团可为分管道路运输业务的副职领导);

2)道路客、货运输企业原则上应取得一级企业等级;

3)单位既往积极参与本会或本会相关分支机构工作,并愿意对本会常设办事机构和日常工作给予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支持;

4)本人在本地区、本领域(子行业、专业、同类单位)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或影响力;或是规模较大、职能作用发挥较好、既往对本会工作支持较大或参与较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行业协会会长;

5)本会专职工作人员中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理事会负责人候选人;

6)邀请部分部属相关事业单位(相当于司局级)、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推荐的理事任本会常务理事,并需履行规定的选举程序。

2、常务理事单位、常务理事的产生程序

1)在规定的期限内,本会秘书处接受会员单位的自荐;

2)由秘书处按照任职条件对自荐的常务理事单位和常务理事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核,由领导小组研究提出候选人名单,报会长办公会审核确定常务理事单位和常务理事候选人;

3)经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取得本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任职资格;

4)由秘书处将常务理事单位及常务理事候选人名单制成选票,提交第六届理事会一次会议以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3、常务理事名额

第六届常务理事会的常务理事名额为不超过理事总名额的三分之一。

二、自荐、推荐工作要求

1、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换届是本会组织建设的重要工作,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发挥会员单位的民主权利,通过换届推动本会组织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为本会今后更好履行职责、保持事业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希望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充分重视并积极配合,按照本通知有关要求,认真研究确定自荐本单位(或推荐有关单位)的本会第六届会员代表、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填写《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第六届会员代表、理事、常务理事自荐登记表》(附件1)或《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第六届会员代表、理事、常务理事推荐登记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于2019725日前邮寄至中国道路运输协会。

2、本文件的电子稿及本会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组成、《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章程》、《中国道路运输协会会费收缴及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可通过本会门户网站阅览或下载,网址:http://www.crta.org.cn

3、本会通信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北京市知春路甲48号盈都大厦C3单元15

邮编:100098

电话:010-5873182558731030

电子信箱:crta@crta.org.cn

联 系 人:张光合(副秘书长)、祝远峰(副主任)

 

附件1:第六届会员代表、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自荐登记表

附件2:第六届会员代表、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推荐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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