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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海设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
文章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 特约记者 钟霞 人气:1889 发布时间:2014-12-01

  近日,《威海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实施,重点监管名单包括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的道路、水路运输及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营运性车辆及相关从业人员。监管名单由市交通运输局通过门户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如果发生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包括污染事故),或12个月内发生2次以上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并负同等以上责任,相关企业将被列入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此外,如果企业20%以上的车船或者从业人员被列入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或者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转移、隐匿、伪造或销毁有关事故证据资料,拒不接受事故调查,相关企业也将被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对列入监管名单2次以上或延长公布期1次以上的企业实施安全生产评估,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采取暂扣运输许可证、责令停业整顿等行政措施和经济处罚。

  非法更改车辆安全设备,车辆安全设备不符合要求的;12个月内发现2次以上重大安全隐患或技术缺陷,被滞留或限制营运等情况的营运性车辆,将被列入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被列入重点监管名单2次以上或延长公布期1次以上的营运性车辆,采取禁止车辆营运、暂扣车辆营运证等行政措施和经济处罚。

  营运性车辆驾驶员在3个月内发生2次以上超速20%以上行为,或者拒绝或逃避安全监管,暴力抗法、冲卡或擅自载客出站、站外非法揽客的,将进入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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